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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公告
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关于采购财税咨询服务的公告
- 分类:公告
- 作者: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4-12-03 16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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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关于采购财税咨询服务的公告
为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、企业更好的发展,我司拟聘请专业服务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供财税咨询服务。现诚邀贵公司参加该采购项目报价,有关采购信息如下:
一、项目简介
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,我司于2023年4月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粮储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龙粮储备公司”),专门负责龙岗区责任储备粮储存、购销、日常管理等相关业务;我司保留原有的商业经营业务,自业务剥离后,对我司及龙粮储备公司的运营、财税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(具体详情可电联我司了解),为企业规范化发展,我司拟聘请专业服务机构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供税务、财会、工商方面等整体咨询服务。
二、采购服务内容
根据上述“项目简介”提及的企业概况,提供如下服务:
- 提供针对性方案;
- 整体方案的税费测算,识别、解决存在的税务风险;
- 全过程协助方案落地,包括但不限于财会核算、工商变更、税务报备等;
- 方案落地后进行后续跟踪,及时提供专业协助;
- 服务期限内提供日常财税咨询。
三、服务合同期限
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经我司验收合格止。
四、采购费用
包干价,服务总预算金额为6万元,超过视为无效。投标人需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。
五、付款及结算方式
服务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,我司签订合同后,收到服务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%首期款;正式方案出具并经我司确认,收到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30%款项;方案成功落地执行并经我司验收合格,我司在收到服务方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支付20%尾款。
六、服务资质要求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成立3年以上(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
2、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,能够独立开展鉴证咨询业务,并能独立出具咨询方案、鉴证报告(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
3、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,不得被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企业异常经营名录”、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(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)。
4、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,要求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且必须至少有一名注册会计师或一名注册税务师(提供人员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
5、提供近2年类似业务的财税咨询服务合同3份(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)。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,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
七、报价方式
意向服务供应方将报价单及服务资质要求的资料用信封密封包装,于2024年12月9日10:00(北京时间)时前递交至我司财务部。
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36区97号西(粮食公司四楼财务室)
联系人:钟小姐,联系电话:0755-28526362。
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