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坪山大鹏粮所职工厨房公开招租方案

  • 分类:公告
  • 作者: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1-28 15:06
  • 访问量:

坪山大鹏粮所职工厨房公开招租方案

信息发布内容

出租单位名称

坪山大鹏粮所职工厨房

资产地理位置

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王母社区旧粮所002号101、102

资产权属情况

区属国有

出租用途

仓库

出租面积

103

租赁期限

(以最终竞得方为准)

免租期限

招租期限     10个工作日)

20231128日至2023121117:30止

招租底价及递增

1、每月人民币950/月(即9/㎡/月)(租金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    

原合同租赁价格

900

租金支付方式

支付(转账)

是否涉及

优先承租权

目前租赁期限

    

是否允许

联合承租

是否授权地产中介委托

交楼日期

以最终竞得方为准

竞租(租赁)    保证金

挂牌期满前向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缴纳1900元保证金

承租方应具

备的资格条件

1、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(不含个体工商户): 

1.1、不得用于危险物品经营、餐饮、娱乐。 

1.2、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(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) 

1.3、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,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 

1.4、企业最近一年正常经营。 

1.5、未与区投辖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;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人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。 

2、个人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以下条件(含个体工商户): 

2.1、年满十八周岁,无犯罪刑事处罚记录; 

2.2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。 

2.3、深户或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。 

履约条件

1.按时交纳租金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。

2.完全接受《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》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、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。

3.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消防安全、保洁卫生、配合检查监督。

4.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、自行办理好相关手续;取得二次消防、二次装修、经营资格等证明批文,方可营业。

5.租赁押金:个月租金(以最终成交价计算)

6.物业现状出租如改变用途,首先对房屋安全结构进行检测、加固等,达到安全标准方可使用)。

 

特别事项说明

在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,再顺延10个工作日,若仍未征集到,招租条件将继续保持不变,直至征集到有一个意向承租方为止。

联系方式

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如意路36区97号西  

联系电话:0755-28988151  潘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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